现任领导
李伯超
校党委副书记、校长——主持行政全面工作,分管发展规划、学科建设工作,审计工作
李伯超,男,1962年10月生,湖南武冈市人,法学博士,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
1983年7月于湘潭大学中文系毕业后留校工作;1985年9月至1988年5月在湘潭大学中文系攻读语言学硕士,获文学硕士学位;198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湘潭大学中文系任教,从事现代汉语的教学研究工作。2002年9月至2005年5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,获法学博士学位。从1995年起,先后担任湘潭大学教务处副处长、党委办公室主任、校长助理、副校长、党委副书记。2014年10月起,任365bat党委副书记、校长。
现在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、法理学。主要学术成果有:《宪政四题》(论文,独著,2004),《西方宪政危机的成因分析》(论文,独著,2006),《现代法治的生成机制》(论文,独著,2007),《共和国宪法变迁史研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》(论文,合著,2010),《宪政危机研究》(专著,独著,2006)等。
1983年7月于湘潭大学中文系毕业后留校工作;1985年9月至1988年5月在湘潭大学中文系攻读语言学硕士,获文学硕士学位;1988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湘潭大学中文系任教,从事现代汉语的教学研究工作。2002年9月至2005年5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,获法学博士学位。从1995年起,先后担任湘潭大学教务处副处长、党委办公室主任、校长助理、副校长、党委副书记。2014年10月起,任365bat党委副书记、校长。
现在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、法理学。主要学术成果有:《宪政四题》(论文,独著,2004),《西方宪政危机的成因分析》(论文,独著,2006),《现代法治的生成机制》(论文,独著,2007),《共和国宪法变迁史研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》(论文,合著,2010),《宪政危机研究》(专著,独著,2006)等。